发布时间:2022/5/23
各有关单位:
经企业自评、申请,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下称我会)现场评价,辽宁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评价结果符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条件,桓仁环城液化气站等9家企业评价结果符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条件,现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实名向我会反映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原智勇;联系电话:024-62421211。
附件: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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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